本网徐州讯:为切实保护残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采取多项措施,加强涉及残疾人案件的审理工作,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一是加强普法宣传。通过采取“法庭开放日”、“送法下乡”、“义务法律咨询”等多种方式,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等多种平台,不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并选取典型案件就地公开审理公开宣判,达到审理一案、受益一片的目的。二是开辟残疾人诉讼绿色通道。对残疾当事人采取上门立案、电话立案、邮寄立案等方式快速立案,并由立案庭指定专人接待,实行全程导诉。审判庭受理案件后,尽量到残疾当事人所在地实行巡回调解、巡回审理、巡回宣判。三是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立案时主动对困难残疾人的诉讼费实行减、缓、免;与法律援助中心协调,生活困难的残疾人持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家庭贫困证明直接享受法律援助服务。四是加大执行力度。对涉及残疾当事人的案件一律成立执行专案组,确保案件都能得到有效执行。截至目前,该院审结涉及残疾人案件7件,均做到案结事了,无一上诉或上访,结率100%,收到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