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法院法官助理试点工作迈上新台阶
作者:丁晓霞 发布时间:2008-08-25 浏览次数:1207
一、党组讨论,充分认识制度完善的必要。
根据数据统计,近几年来该院受理的案件数量逐年上升,一线审判人员的人均结案数逐年增长,这无疑会严重影响案件审理的质量、增加办案人员的负担。该院党组经过讨论,认为完善法官助理制度是实现法官精英化的有效途径,是实现司法公正的有力保障,是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的重要方式,是打造高素质法官群体的重要平台。并且,通过深入研究、参考其他法院的是试点经验和我院试行取得的成绩,感到推行法官助理制度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要加大推行的力度。
二、深入调研,具体确定法官助理的职责。
法官助理是法院人事制度改革中出现的一个新的司法工作人员群体,究竟对其如何定性,该院组织书记员、法官、庭长和院长等不同层面的人员,进行了深入研究探讨,一致认为法官助理是协助法官从事审判业务的辅助人员,处于法官和书记员中间位置,在审判工作中担负承上启下的任务,并出台《民、商事审判案件办案职责》,将法官助理作为重要岗位加以明确职责。对法官助理的定位坚持四个原则:一是辅助性原则。二是赋予调解权原则。法官助理在法官的授权下有调解权,但不享有审判权和裁决权。三是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原则。四是监督原则。法官助理和法官的职责应分清,以利于相互监督和制约。
三、好中选优,公开组织法官助理的选任。
除将具有研究生学历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3名新进公务员任命为法官助理外,严格制定选拔法官助理的条件,本着公平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通过民主测评、审判实务考试、上台演讲等方式,从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从通过司法考试的干警和有多年经验的优秀书记员中选任出5名法官助理。该院规定法官助理除具备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外,还要考核是否具有从事审判工作应有的逻辑判断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较强的写作能力及微机操作能力等。
四、全面指导,精心安排法官助理的培训。
该院安排3天的时间,多形式多层面地对法官助理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涉及到思想认识、纪律要求、业务指导、交流体会等多个方面。首先由一把手院长讲解设置法官助理的真实目的和实质内涵,明确法官助理的工作性质和作用。教育法官助理要立足岗位成才,以积极的态度,迎难而上,在审判实践中学习理论,增长才干,积累经验,以尽早地适应岗位职责需要。其次由纪检书记上廉政教育课,要求法官助理结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三个至上”原则和职业要求,时刻紧绷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这根弦。第三由分管院长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官助理的各项具体职责。从事民商事审判的资深法官从法律问题、诉讼证据、调解技巧等各个方面给他们进行业务指导。最后,多年从事法官助理工作的干警谈体会和经验,每位法官助理梳理自己的体会和掌握的知识,撰写心得体会并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