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实行“四项案件”严格准入制度
作者:佟研 胡虹 发布时间:2008-08-22 浏览次数:834
本网徐州讯:铜山法院紧紧依托信息化管理手段,建立“四项案件”严格准入制度,实行审判人员??庭长??分管院长层级式审查方式。要求案件承办人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对需公告送达的案件尽量利用有效时间直接送达,对需司法鉴定的事项尽量采取鉴定咨询的方式解决,对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案件要加强法律释明工作,分管院长、庭长严把“审批关”,尽量度减少“四项”案件形成数量。
同时,审判管理部门随时通过网络进行案件审限管理,通过网上发送催办通知、审限临界警示等方式督促、约束承办法官及时审理案件。庭长、分管院长每天随时上网查看,了解全院案件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责成相关人员及时纠正,有效提高了审判工作质效。今年1-7月份,该院“四项案件”同比下降33%,无一起超审限未结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