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向责任人二次“亮红灯”
作者:佟管 发布时间:2008-08-22 浏览次数:780
本网徐州讯:铜山法院以提高案件质量、效率、效果为目标,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基本要求落实到立审执全过程。为此,在案件质量评定时从立、审、执、法律文书四个环节入手,对案件程序适用、认定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裁判文书、执行效果等方面严格评查,及时将存在问题反馈到相关业务部门并督促其纠正,同时,将评查结果予以实名通报,要求相关责任人员及时整改。审管办针对整改情况进行二次通报,使案件质量评定工作有始有终,规范运行。以上二次实名通报结果均作为该法官工作绩效和年终岗位目标考评的依据。
该院的案件质评工作有力地促进了审判质效的提高。至目前为止,该院发改率为0.25%,较同期相比下降44%,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