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为妥善处理涉诉信访案件,最近,丰县法院实施信访工作联络互助制度,有效预防、控制和减少群众越级和集体上访提供了机制保障。

一是建立信访工作联络互助制度。建立由法院牵头,信访部门积极参与,信访工作联络互助制度建立起来。此制度规定,双方按照要求,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各尽其责、互相配合的原则,认真处理来信来访,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二是互助处理各类信访案件。在认真处理各自辖内信访的同时,对于对方管辖的信访应妥善处理。对尚未受理的,指导信访人到对方投诉;对已经受理的,及时转交对方;对于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事项,应当在职权范围内依法采取措施,果断处理,并迅速通知对方。

三是优先办理转交的信访案件。对于对方介绍或转交的信访案件应优先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在征得本单位领导同意后及时告知对方。在办理期间对方询问办理情况的,按照规定及时回复。并根据各自职责做好信访人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