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法院“四项举措”创新“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机制
作者:陈广春 朱海俊 发布时间:2008-08-20 浏览次数:1079
本网盐城讯:在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滨海法院始终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全市法院大学习、大讨论专题研讨暨全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采取“四项举措”,创新“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机制,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一是完善制度促学习。该院明文规定每月一次中心组学习和部门每周一次的政治学习制度,做到学习过程有计划、有记录、有心得、有体会,确保人员、时间、效果三落实。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剖析查摆问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二是领导带头促学习。该院在实行自学的同时,院领导、党组成员结合本院审判工作的实际,每人选择一个论题开展调研,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在全院大会上和本院局域网上进行交流。
三是强化管理促学习。针对上级法院新的质效考评体系,严格审判管理。定期开展法律文书评比活动,对评选出优秀和较差的法律文书制成板块,并在本院局域网上“曝光”;组织审委会委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参加庭审观摩,进行评议打分,并将评议结果纳入法官个人业绩档案。建立院长责任、分管院长责任、审委会责任、庭长责任的领导责任制和合议庭责任、独任审判员责任、书记员责任的审判责任制,严格实行用制度管人、管案;建立案件归档前质量评查机制,对每件归档前案件由审管办按照质量评查要求严格评查,对检查合格后方可归档,并将法官办案质量作为法官评定等次、兑现奖惩、晋职晋级的主要依据,努力形成全院上下强化案件质量的格局。
四是丰富载体促学习。首先开展心得体会交流活动,要求每个部门都要推荐出一篇较好的心得体会在全院干警大会上交流学习;其次,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深化审判管理,争创一流业绩推进活动,各业务部门针对本部门审判质效指标在全院及条线所处的位置,如何进一步做好审判执行工作,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制定出具体内容、措施和办法;第三,开展“便民审务村村行”、“送法进百企”的“金桥行动”,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促进社会大局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