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法院建立执行联动威慑机制
作者:刘敏 孙海雷 发布时间:2008-08-20 浏览次数:835
本网盐城讯:日前,江苏省射阳县建立了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在县委、县政法委统一领导下,由人民法院分别与各相关部门、单位协助、配合,共同实施。各有关部门、单位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运行中应与人民法院密切配合,提供便利,提高效率,协商解决各种执行中的争议问题,依法办理相关执行事项。为确保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解决“执行难”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会,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政协支持、各界配合的法院执行工作格局。
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成员有:射阳县政法委及其设立在各乡镇的中心以及该中心下的各村民调治保组织;射阳县公安局及各乡镇派出所;射阳县国土资源管理局及各乡镇土管所;射阳县城建局及所属房产权管理所及各乡镇的村镇建设服务中心;射阳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各分局;射阳县国税局及各分局;中国人民银行射阳支行及农行、工行、建行、中行、信用社、邮政储蓄及所有商业银行在各乡镇的分理处、营业所。
在案件执行中,被执行人在人民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执行的;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因逃避执行而下落不明的;其他需启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的情形。可以启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