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副院长张屹要求刑一庭强化 “五种意识”再创工作佳绩
作者:刑一庭 发布时间:2008-08-20 浏览次数:1259
一是进一步强化质量与效率意识。在案件审判任务上升幅度较大,审判人员明显减少,而最高法院对死刑案件审判工作提出更新、更高要求的情况下,更加有必要进一步强化案件质量意识。要深入学习最高法院和省法院近期召开的相关会议精神,正确领会“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及死刑政策,严格把握案件事实证据,准确适用各种刑罚,将包括死刑案件在内的所有刑事案件办成铁案。同时,要进一步提高效率意识,提高各工作环节的节奏,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缩短办案周期,避免出现人为拖延。
二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刑一庭全体成员都应当树立起强烈的责任意识,庭领导、审判长、审判人员、书记员都应当认真履行好各自的职责,将责任意识真正落实到每一件案件、每一个环节,要以强烈的责任心完成好每一件案件的审理、解决好各种问题、处理好各项事务。对于当前重点工作之一的涉诉信访工作,要克服推诿和依赖的思想,认真梳理可能进京上访的案件,加强与一审及当地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刻不容缓地落实各项应对措施。对于案件审判工作,要本着对工作负责的态度,不仅要善于发现案件中的问题,更要善于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要认真细致地制作各类文书、文稿,庭领导、审判长、审判人员、书记员都要严格把关,杜绝错漏字等现象的发生,确保文书制作等基础性工作不出差错。要加强对下级法院的指导,及时发现一审存在的问题,及时与下级法院沟通交流,及时分析研究对策,及时作出指导意见。
三是进一步强化团队意识。当前各项工作任务非常繁重,压力巨大,全庭同志要进一步树立团队意识,继续保持领导班子、合议庭以及全庭同志团结奋斗的良好工作局面,充分发扬艰苦奋斗、雷厉风行、严谨细实的优良工作传统,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吃苦耐劳的工作精神,顶住各种压力,爱岗敬业,在审判等各方面工作中争创一流业绩。
四是进一步强化“省院”意识。刑一庭干警作为省法院的同志,在全省法院系统应当起表率作用,要努力将法官应具备的职业品行内化于心并外化于形,时时处处体现法官应有的职业素养和要求。在与下级法院、公安、检察等机关以及案件当事人的接触过程中,要注意保持良好的作风,树立省法院干警良好的形象。要在全庭形成作风严谨、形象良好、素质优秀、队伍整齐的庭风庭貌。
五是进一步强化廉洁意识。廉政建设是队伍建设中最重要、最基本的方面。因此要在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的同时,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力度。通过强化廉洁教育,增强干警的敬业精神、纪律观念和廉政意识,引导干警进一步加强自身修养,形成廉洁司法的良好风尚。庭领导要做好表率,强化管理,执行和落实好各项廉政规章制度。
最后,张院长勉励刑一庭全体同志要在院党组正确领导下,齐心协作,团结拼搏,奋力开拓,确保审判工作、“三项重点工作”及全年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