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淮安讯:为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和制作水平,增强司法裁判的公信力,金湖法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力保障裁判文书质量,具体措施如下:

一、完善裁判文书签发制度。为避免和杜绝“带病”裁判文书的发出,该院针对审理程序的不同规定了不同的签发方式:简易程序案件的裁判文书实行“二审”制,即庭长初审、分管院长终审(签发);普通程序案件的裁判文书实行“三审”制,即合议庭初审、庭长再审、分管院长终审(签发)。

二、加强法律文书校对制度。为降低裁判文书的语法和文字差错,该院要求裁判文书在签发前必须经过三人三次校对,即分别由承办人、审判组负责人、副庭长作为初校、二校、三校。

三、建立裁判文书督查制度。该院专门制定出台了《法律文书质量错漏责任追究办法》,要求审管办在评查卷宗时对裁判文书逐份进行质量评查,将裁判文书的差错分为严重差错、较大差错和一般差错,并纳入法官业绩考核。

四、制订裁判文书评比制度。该院制订了每月、半年评比优秀裁判文书的制度,即审管办评查人员在每月评查卷宗时,评选出质量较好的裁判文书;审执人员每半年向审管办提交两份已结案件的判决书、裁定书,参加该院半年举办一次的优秀裁判文书评比活动。评查确定为优秀裁判文书的进行通报表扬、奖励,记入法官业绩档案,同时将优秀裁判文书在院橱窗中张贴,供大家学习借鉴。

五、实行裁判文书讲评制度。该院通过采取各业务庭(局)季讲评、院领导或邀请专家年讲评裁判文书的形式,专门对裁判文书的质量进行点评、讲析,归纳总结好的写法,指出不足和存在问题,进一步规范该院裁判文书的文体与样式,从而有效提升了裁判文书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