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润州法院以奥运精神深化示范点创建工作 提出从七个方面规范司法行为的新要求
作者: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8-19 浏览次数:650
一是以“重在参与”的态度,认真、积极做好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每一项工作。该院党组要求全院以这次座谈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力度深化示范点创建工作,重点从七个方面规范司法行为。即在服务大局中规范司法行为、在服务民生中规范司法行为、在提高审判质效中规范司法行为、在加强管理中规范司法行为、在加强学习、提升素质中规范司法行为、在队伍建设、争创一流中规范司法行为、在培养才艺、陶冶情操中规范司法行为,在全院开展争创规范司法行为优秀示范岗活动,以点带面加强司法规范化长效机制建设。
二是以“更快”的速度,回应人民的呼声。在规范司法行为过程中,要注意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把群众呼声作为整改不规范司法行为的第一信号。为此,该院将“请进来,走出去”,采取召开座谈会、院领导班子成员分头走访、发放征求意见函等形式,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法院规范司法行为的意见和建议,并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积极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
三是以“更高”的效率,推进工作机制创新和改革。以省高院不久前下发的《关于深入持久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的意见》为依据,不断创新、积极改革,重点在建立和完善“九个长效机制”上下真功,切实做到在解决突出问题上有成果,相关制度和机制建设更完善,司法责任制和对司法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的监督充分落实。
四是以“更强”的能力,服务大局争创一流业绩。继续深入开展“服务大局争创一流业绩”活动,把司法规范化建设融入维护和谐稳定,服务社会经济发展工作大局中,坚持在服务大局中规范司法行为,进一步完善司法便民、巡回审判、涉诉信访和服务大项目工作机制,使服务大局成为具有润州特色的司法规范化建设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