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法院长挂钩律师事务所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
作者:朱红雷 发布时间:2008-08-19 浏览次数:864
本网徐州讯:为有效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8月中旬,铜山法院响应徐州中院号召,开展了分管院长定点联系辖区律师事务所活动。
活动从本月上旬开始,至月底结束,分段自查自纠、集中走访和集中整改三个阶段。首先由各业务庭、局组织学习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法官和律师相互关系维护司法公正的暂行规定》,对照《暂行规定》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后按照市中院的安排,由分管副院长带领监察室及部分业务庭负责人到铜山县司法局及辖区内律师事务所走访听取意见和建议。最后,根据自查和走访了解的情况,监察室向各业务庭、局反馈,并根据自查情况和反馈情况,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