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攻心伪证者终协助执行
作者:宋祥 庄建定 发布时间:2008-08-19 浏览次数:1467
江阴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罗某等与被执行人洪某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时,今年5月发现曾开过厂的洪某在另一塑胶厂内,但塑胶厂钟老板第一次讲洪某是门卫,第二次又讲厂区内所有房屋设备均是塑胶厂的,使执行人员难于找到洪某财产。
后在二个月的执行中,发现其证据有破绽,8月初法院遂对钟老板进行教育,钟老板及时悔悟,将洪某在塑胶厂内租赁一车间生产情况详细告诉法官,法官希望他拿出悔悟的实际行动。他遂负责动员洪某及时到庭,又对洪某履行巨额赔款作出担保,使案件及时执结,法院对钟老板从轻进行了处罚。(注:文中罗某、洪某、钟老板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