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镇江讯:近日,镇江中院二审审结一起当事人歪曲事实利用网络进行炒作的不服劳动教养决定的行政诉讼案。上诉人宋志坚之子歪曲事实在网上发帖进行炒作,使一些不明真相的网友在网上跟帖攻击公安机关和法院,企图利用网上舆情给二审法院审理此案施加压力。镇江中院积极应对网络涉诉舆情,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通过当事人代理律师邀请一些网友旁听案件庭审,使那些不明真相的网友在全面客观地了解案件真相后,主动重新在网上发帖承认受骗事实,及时消除了对公安机关和法院的负面影响,取得了良好效果。

上诉人(原审原告)宋志坚,因怀疑其前妻与赛博电子公司董事长夏仁宇的驾驶员有染,曾雇凶殴打、伤害夏仁宇的驾驶员及夏仁宇,并于20034月被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刑满释放后,宋志坚不思悔改,反而将自己的遭遇归咎于夏仁宇。200817日上午,宋志坚在本市“米山人家”夏仁宇居住的住宅小区殴打夏仁宇的妻子周和平。同年34日上午,宋志坚又在本市花山湾广场105路公交站台殴打夏仁宇,致使夏仁宇左鼻唇沟部、左膝、左胫前部等多处受伤,经法医鉴定夏仁宇的损伤为轻微伤。在上述两起殴打事件之前,宋志坚曾多次打电话、写纸条威胁、恐吓夏仁宇的女儿。镇江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依据上述事实和《劳动教养试行办法》有关规定,认为宋志坚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并于2008331作出镇劳教委决字[2008]49号劳动教养决定书,决定对宋志坚劳动教养一年六个月。2008414,宋志坚以镇江市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为被告向京口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镇劳教委决字[2008]49号劳动教养决定书。529京口区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宋志坚的诉讼请求。612,宋志坚向镇江中院提起上诉。

2008619,宋志坚的儿子宋晨曦以“只想要回爸爸”的网名在镇江网友之家、西祠胡同、天涯论坛等多家网站上发表题为《只想要回爸爸》、《夜不能寐》等帖子。在上述帖子上,宋晨曦歪曲事实,博取不明真相网友的同情,意图给法院审判造成压力。该帖先后有2000余条跟帖,有些跟帖含有不良言论,有些甚至唆使宋志坚父子杀掉受害人夏仁宇夫妻,并攻击镇江市公安局和京口区人民法院。宋晨曦利用不明真相的网友网上跟帖炒作,使行凶伤人的宋志坚仿佛成了受害者,同时也引起了镇江市政府、镇江市委宣传部等相关部门对该案的关注,并给镇江市公安局和京口区人民法院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为加强舆论引导,及时消除负责影响,镇江中院经过研究后决定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合议庭严格按照庭审程序全面实行“阳光审判”,在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同时,将案件的证据、事实完全公开,全面展示,全程透明,让一些不明真相的网友全面了解案件的事实真相。尤其是旁听的网友看到宋志坚在庭上公然威胁公安人员和受害人时,他们更加觉得有一种受骗的感觉,事后纷纷在网上发帖澄清了被误导的情况,表达了受骗的感受。镇江中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基本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