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化干戈写和睦-徐州丰县法院顺河人民法庭调解二三事
作者:刘春华 宋会谱 发布时间:2008-08-18 浏览次数:3997
丰县法院顺河人民法庭的前身是师寨人民法庭,区划调整后,管辖着顺河等4个镇的24.2万人口。辖区北临山东,西接河南,属城乡结合部,呈现涉案面广、涉案类型复杂等特点,受理的案件大多矛盾尖锐,调解起来难度较大。但顺河法庭的法官以“民安我乐”为第一追求,今年上半年取得了76.94%的调解撤诉率,有效化解了矛盾纷争。
“背靠背”让双方名在各自的错
前不久,顺河法庭的法官们用“背靠背”的方法成功调解一起相邻权纠纷案。
该案的原、被告系前后邻居,原告的房屋三面都是耕地,出行都从被告的门前走。因1997年原告盖房时多占被告
此时,如果任由双方争执下去很容易使矛盾激化。主持该案调解的该庭庭长黄涛果断将原、被告分开,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分别做工作。黄涛法官首先批评了原告骂人的行为并指出,被告挖沟的根本原因在于原告拒不退还多占的宅基地,使他明白自己有过错在先。然后,黄法官又向被告指出:依据法律规定,在原告唯一能够通行的门前挖沟,阻碍其正常通行,是违法的,必须尽快将沟填平。随后,黄涛将双方叫到一起作了一番耐心细致的调解,被告终于同意将沟填平,原告则当场支付被告2000元占地补偿款。就这样,双方多年积怨一朝解,老哥俩成了和睦友好的邻居。
“冷处理”给气头上的当事人降降温
顺和法庭的法官办案效率高,能快则快。但他们为加强调解工作,对一些双方因其而产生的纠纷则采取“冷处理”的方法,让当事人消气以后再进行调解,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一个月前,某村村民戚某发现丈夫蔡某与某发廊女来往密切而发生争吵、厮打,接着就以蔡某由第三者为由将对方诉到法庭要求离婚。第一次开庭调解时,戚某情绪十分激动,边说边骂,而被告蔡某则对天发誓,说根本也没有第三者的事,说到激动时,当庭下跪。
望着情绪激动的戚某,承办法官意识到本案一时难以调解成功,但又隐约从被告下跪的举动中看出了他改正自己不忠、回归家庭的渴望,觉得两人仍有可能和好。于是暂停调解,作出半个月后再次开庭调解的决定,留给原告一段冷静思考的时间。
再次到庭时,原告虽已气消了大半,但仍要求离婚。此前,承办法官已了解到夫妻双方都十分疼爱孩子,于是就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并结合父母离异的孩子犯罪率日增的社会现实耐心开导,终于打消了原告离婚的念头。被告再次当庭下跪,并面对法官发誓:今后要对妻子绝对忠诚。戚某破涕为笑,夫妻俩重归于好,有说有笑地走出了法庭。
“合并审理”让双方了结了两场官司
这是7月份顺和法庭审理的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原被告双方系邻居,原告紧挨被告家的墙壁搭建了一间小卖部,每逢下雨,雨水便会溅到被告家的墙壁上,造成墙壁渗水,被告多次要求原告拆除均遭到原告拒绝。这次原告翻建小卖部,两家再次因此而发生争执,继而进行厮打,致使原告右中指近端骨折,花去医疗费1200余元。
于是将对方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进行原告人身损害赔偿。
法院办案过程中,了解到被告正准备要把原告诉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拆除原告小卖部后,没有立即就案办案,而是争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将两案合并审理,并调解。在对现场进行了了解后,提出了一条调解建议:原告将小卖部与被告相邻一侧平行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