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用奥运精神推动整体工作向跨越式发展
作者:范德松 发布时间:2008-08-15 浏览次数:759
本网徐州讯: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已于2008年8月8月日在中国首都北京成功举行,奥运精神已成为引领人类社会向上的精神动力,新沂法院号召全体干警要把奥动精神转化成明确的政治方向、昂扬的精神状态、旺盛的革命斗志和不懈的工作动力,以此推动法院整体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
奥运精神倡导团结一致的大局观念。该院要求全院干警以“党的事业至上、以人民利益至上、以宪法法律至上”为统领,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提倡无私奉献、爱岗敬业,号召全体干警团结一致、奋起拼搏,在党的领导下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忠诚维护者和捍卫者。
奥运精神倡导公平公正的竞争理念。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承担着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审判和案件执行等重要司法职能。人民法院工作成效如何,直接关系着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法院作为国家法律的执行者,人民法院应当始终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决杜绝“人情案”、“关系案”,排除权力的非法干预、人情的影响和利益的诱惑,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维护法制的统一、尊严和权威,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与和谐。新沂法院全体干警牢固树立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以“司法为民”为宗旨,真正做到“利为民所谋,法为民所用”。
奥运精神倡导和谐友善的竞争环境。人民法院作为维护人民利益的最后一道屏障,承载着人民的期望,法院的处理结果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新沂法院将奥林匹克追求的光明、团结、友谊、和平、正义的精神,融入到执法为民、构建和谐司法环境的理念当中,通过加强庭前调解、诉讼调解、执行和解、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民事部份调解、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协调等工作力度,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息诉解纷,最大限度的降低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的增大和谐因素,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