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814,大丰法院调解了原告李某与被告王某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这是该院实行信访关口前移,重视在诉讼阶段抓好审理质量,及时处置信访苗头所审结的案件之一。

该院通过对以往上访案件进行分析,发现导致当事人上访因素,大多是在案件审理阶段由于当事人不会举证等原因导致有的举证不能而败诉、有的不懂法律胡搅蛮缠而上访。为此,该院要求承办法官在案件审理中耐心接待当事人,畅通与当事人的沟通渠道,让当事人以最便捷的方式把问题反映出来,认真听取当事人的诉求和意见,以赢得当事人信任,消除信访隐患;履行好法官的释明义务,通过梳理双方的争议焦点,有的放矢地向当事人讲解有关法律规定、处理程序和诉讼风险,引导当事人在思想上转变,从而使当事人的行为与法院依法处理案件合拍。

今年以来,该院涉诉信访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