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上半年,沛县法院审理的行政案件共有5个单位行政领导出庭应诉,占已开庭案件的90%。在5个案件中,2件由法定代表人出庭,3件以协调和解。该院主要采取的措施有:

一、搭建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平台。该院与县政府建立定期联系制度,加强行政领导出庭应诉工作的联系、沟通。县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县行政机关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的意见》,规定行政首长对于本单位当年发生的第一件行政诉讼案件应当出庭应诉,从制度上对行政领导出庭应诉予以保障。

二、邀请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人大代表及部分行政机关领导旁听行政案件公开庭审,提高对出庭应诉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依法行政观念和行政应诉意识。

三、组织县政协委员座谈,适时提出建议行政领导重视应诉工作的议案,推动各行政机关领导改进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四、以走访、培训、座谈等形式为抓手,与行政机关加强交流沟通,取得行政机关对领导出庭应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针对拆违纠纷,该院协同县法制办、县拆违办、县房地局、县规划局,对各镇、街道拆违办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并提出了领导出庭应诉、规范执法主体、取证程序等方面的建设性意见。同时,适时借助新闻、报纸、网络等媒介扩大行政领导出庭应诉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