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四个一流”积极开展文明窗口创建
作者:新沂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8-15 浏览次数:819
本网徐州讯:为进一步增强与人民群众联系,架起心灵的沟通桥梁,新沂法院“四个一流”积极开展文明窗口创建活动。
一是增强一流服务意识。树立服务至上、服务为主的理念,实现“官本位”向“民本位”的转变,强调窗口接待人员与当事人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沟通。坚持文明接待,热情服务,牢固树立亲民、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意识,以尊重、理解、关心、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每一个当事人,认真接待每一位群众,认真立好每一件案件,认真调解每一宗案件,杜绝“冷、硬、横、推”的现象发生,使法官与当事人之间彼此平等、真诚、和谐,真正实现沟通无距离、沟通无障碍,从而达到沟通从心开始的服务理念。
二是完善一流服务措施。重视立案大厅的硬、软件建设,全方位构建服务平台,设置电子显示屏幕,为当事人提供饮水机、桌、椅、笔、纸等,充分体现人文关怀;设立立案咨询专线,及时解答有关立案方面的具体问题,设立导诉员,引导当事人进行诉讼;推行诉讼风险告知、权利义务告知和举证通知制度,促使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减少诉讼的盲目性,有效地实现自己的诉讼目的;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特别是涉及老弱病残、下岗职工等社会弱势群体、困难人群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养老金、抚恤金等诉讼案件,依法实行缓交、减交、免交诉讼费用。
三是提高一流服务质量。认真做好群众来信和申诉接访工作,限时回复人民群众申诉来信来访。对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需要及时解决的,三日内回复或告知当事人;对于一般来信来访的,在七日内回复或告知当事人。对当事人的起诉,只要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办理立案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当时立案的,要向当事人说明理由,依法不予受理的案件,要充分说明理由,告知当事人解决问题的途径。
四是追求一流服务效果。坚持每周一院长接待制度,对重复上访的老户实行预约和专题接待,对确有问题的案件,通过院长发现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以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对于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诉讼标的小、双方争议不大,双方当事人均要求法院快速审理的民商事案件,实行即收即调即结的速裁调解方式,最大限度地方便当事人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