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泽法院三项举措加强行政协调工作力度
作者:黄丛梅 发布时间:2008-08-15 浏览次数:852
本网淮安讯:针对目前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急剧上升,案件类型涉及面广的现状,洪泽法院行政庭以16字方针“诉讼引导、司法指正、联合协调、换位思考”进一步强化行政协调工作理念,加强行政协调工作力度,其主要做法有:
一是强化诉讼引导,引入司法指正。受理案件后,先对案件进行分流:属原告不当行使诉权的案件,承办法官及时行使释明权,告知原告法律规定,纠正其认识偏差,促使原告撤诉;属明显违法或必被撤销的具体行政行为,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主动进行司法指正,督促被告及时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从而动员原告撤诉。
二是耐心细致,形成协调合力。针对原、被告双方矛盾尖锐的案件,合议庭成员灵活运用协调手段,采取面对面协调、温情感化等方式,耐心细致做原、被告工作;对一些敏感案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取得理解与支持,形成协调合力,共同做原、被告双方工作,从而促使原告撤诉。
三是角色转化,换位思考。针对涉及弱势群体权益的案件,要求行政首长务必出庭或参与协调,给原、被告双方搭建了解彼此的平台,换位思考,一方面让原告感受到被告处理纠纷的诚意,另一方面让被告体味原告的实际困难,便于做双方工作,达到协调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