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法院与地方党委政府通力合作成功处理一起历时九年的信访难案
作者:宝应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8-15 浏览次数:867
本网扬州讯:日前,在最高院的主持指导下,在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江苏高院、扬州中院、宝应法院密切配合,成功调处一起历时九年的信访难案,信访人蔡某对和解协议内容完全认可,主动放弃了不合理的诉求,并表示不再上访。
1999年7月,信访人蔡某以计划生育侵权为由,向扬州中院提起赔偿诉讼。该案历经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2007年7月,江苏高院依法驳回其再审申请。后蔡某以写信、进京上访等方式向最高院不断申诉。2008年1月,最高院书面要求各级法院尽量做案外和解工作和当事人的稳控工作。江苏高院、扬州中院和宝应法院对最高院精神予以层层贯彻落实。在两级法院和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宝应法院成立了由院长牵头的专门工作班子,分管院领导亲自包案,多次前往县计生委了解案情,并数次与信访人蔡某当面交换意见,迅速摸清信访人基本要求和思想动态。案件化解过程中,宝应县委县政府、政法委、信访局与扬州中院、宝应法院多次召开协调会,制定专门化解方案,但与蔡某在补偿金额问题上差距较大,案件化解工作陷入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