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贾汪法院出台《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证据提示书》
作者:陈良清 发布时间:2008-08-15 浏览次数:775
本网徐州讯:徐州贾汪法院针对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当事人不知如何举证或举证不全的情况,结合多年审理的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特点,将举证通知书细化,出台了《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证据提示书》,引导当事人积极提供证据,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提示书》分受伤和死亡两种情况列明了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据类型,如:病历、病案、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医疗费发票、保单、伤残鉴定结论、交通事故认定书13种通常需要提供的证据名称等,方便当事人举证。《提示书》中还注明了不能提供相应证据可能出现的法律后果,有效地督促当事人积极向法庭提供证据。同时,该院还将《提示书》放在立案大厅,方便当事人读取知悉,方便当事人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