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申请政府征地 伪造金融票证获刑
作者:杨山明 李之良 发布时间:2008-08-15 浏览次数:1433
位于江苏省扬州市维扬区境内的维扬经济开发区(原名江阳工业园区),由于交通便捷通畅、配套设施齐全、高新企业密集等优势,一直是众多企业竞相设厂投资的热地。身为扬州宏立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被告人魏福宏,为达到进园区征地50亩设厂的目的,在获悉进园区企业其注册资金和实际到帐资金必须达到的额度标准的情况下,采用伪造银行进帐单骗取验资报告的方法,于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魏福宏伪造银行结算票证,其行为已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被告人魏福宏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并可给予一定的缓刑考验期限。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