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连云港讯:日前,随着赣榆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的正式成立,连云港市七家基层法院的少年法庭全部实行独立建制,在全省率先成为所有辖区基层法院全部设立独立建制少年法庭的地区。

1988年底开始探索少年法庭工作以来,连云港市中院党组一向高度重视少年案件审判工作,把其作为构建和谐司法工程常抓不懈。院领导每季度要听取工作汇报,每半年对全市少年法庭工作进行总结点评,院长范群还亲自参加全市少年法庭法官到少管所对失足少年犯进行大型回访帮教工作。为加大对基层法院少年法庭工作指导力度,扎实抓好少年案件审判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少年法庭机构设置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中院早在1989年就在刑一庭内设未成年人案件合议庭。为了与基层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实行对接,中院于2008年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性合议庭,审理所有涉少的刑事、民事案件,为成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庭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连云港市所辖所有区、县法院审理涉少案件的审判机构在中院的指导下也均陆续从原有的刑庭内部专人审理发展到七个基层法院都成立独立建制的少年法庭,审理案件的范围由涉及未成年人被告人的刑事案件扩展到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些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为江苏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增添了不少的荣誉。

19985月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率先尝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集中指定管辖。在长期的探索实践中,连云港市逐步形成了人民陪审员参与涉少案件的审理、对失足少年实行宣判时再教育、对失足少年建立网络化的帮教体系、对涉少案件集中指定管辖的连云港少年审判四大特色。

连云港市的少年法庭工作赢得了众多赞誉和表彰,自19993月新浦区法院获得首批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以来,全市现有2家国家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4家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20045月,新浦区法院被最高法院、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年文明号,同年12月,海州区法院少年庭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少年审判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