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法院四项措施多方位把关司法鉴定工作
作者:邵海林 发布时间:2008-08-13 浏览次数:912
本网徐州讯:为强化对司法鉴定工作的监督管理,提升鉴定工作质量,丰县法院采取四项措施,多方位把关司法鉴定工作。
一是建章立制,严格执行鉴定制度。建立健全司法鉴定质量监控、工作职责等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司法鉴定活动,确保司法鉴定质量,并将有关制度和服务承诺公示上墙,要求司法鉴定部门严格执行。
二是对外委托,确保鉴定透明公正。在执行对外委托司法鉴定流程管理制度过程中,强调鉴定案件办理时限制度、鉴定人选择制度、现场勘验核实鉴定标的和补充鉴定资料制度、鉴定结论征求当事人意见制度等,以增强司法鉴定的可操作性、透明性和公正性。
三是跟踪催办,切实履行管理职责。要求司法鉴定部门对鉴定中介机构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责。从鉴定拍卖、办理委托、实施鉴定拍卖、结案环节强化委托鉴定拍卖统一管理工作,对鉴定各环节实时跟踪、催办,确保各项责任落实到位。
四是强化监管,实行错鉴追究制度。在加强对司法鉴定所工作的监督的同时,对于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严重不负责任或因技术原因造成错鉴或出现文字错误的,严肃鉴定纪律,将依照《人民法院审判纪律处分办法》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