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调解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方法多效果好
作者:姜阳 发布时间:2008-08-13 浏览次数:891
本网徐州讯:近日,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在新沂法院法官的细心工作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原告赵某等人一次性从法院领取被告张某支付的赔偿款16.3万余元,他们对法院致力调解解决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感到十分满意,从而也避免了一起群体事件的发生。
该院针对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逐年增加和处理难度日趋增大的情况,从落实对交通事故中弱势群体的保护出发,加大对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调解力度。该院对群体性纠纷,有可能激化的复杂、疑难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受理后,分别采取“庭前、庭中、庭后”的调解方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避免纠纷的激化和升级。同时还采取与交警大队、当地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基层组织建立协助调解联系制度,对案件多方进行调解。减轻纠纷当事人的心理负担,促进了当事人之间的和谐团结,避免由此引发群体事件的发生。截止目前,该院受理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47,已结案件中有40件以调解的方式结案,其中当庭履行23件,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