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无锡讯:无锡南长法院扬名法庭立足工作实际,整合社会调解资源,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构建和谐社会方面的积极作用,建立“三项机制”实现“三个对接”,确保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良性互动。

一、建立人民调解指导工作长效机制,实现调解力量对接

1、细化责任,完善法庭对人民调解指导的工作方式

法庭及时更新联络信息,以发放联系卡的方式,与所辖街道及街道下属社区建立了经常性的联络机制,并以制定实施《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扬名人民法庭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员实施细则》的方式,明确了相关人员的职责,加强了法庭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

2、有的放矢,建立多样化的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模式

法庭施行定人、定点、定岗的方式,选派庭内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法官到社区担任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员。通过法律咨询、法治宣传、业务培训等多种形式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养与工作能力。

二、建立人民调解员多渠道参与诉讼机制,实现调解业务对接

1、规范委托调解,正确指导人民调解员主持委托调解

对于争议事实清楚,双方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案件,法庭以《无锡市南长区人民法院扬名人民法庭委托调解实施细则》为依据,积极推行委托调解机制,在激发人民调解员工作积极性的同时,正确引导调解行为,提高委托调解的成效。

2、适用陪审制度,邀请人民调解员参与诉讼调解和案件审理

对于适用普通程序的案件,法庭尽量邀请法律知识较高、调解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参与诉讼调解和案件审理,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熟悉社情民意,群众威信高的优势,更好地体现司法亲民、便民和为民的服务理念。

三、建立案件动态信息共享机制,实现调解信息对接

1、建立有关案件通报制度

在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时,对可能变更、撤销或者确认无效的调解协议,法庭以适当的方式告知参与调解的人民调解员,及时反馈人民调解的质量信息。

2、建立动态跟踪制度

担任人民调解指导员的法官将定期到社区,了解人民调解中出现的问题,做好工作台帐,对纠纷进行跟踪了解,掌握纠纷调解进程,及时给予人民调解组织帮助、指导和建议,促进纠纷妥善化解。

法庭内部则定期召开调解工作研讨会议,沟通信息,交流经验,研究具体指导工作,定期向院部汇报工作,进一步落实上级的有关规定。

正确指导人民调解是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无缝衔接的有效措施之一,因此南长法院扬名法庭将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方式,做好基层人民调解指导工作,回应社会对纠纷解决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的现实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