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阴法院抓五个环节做好审执衔接工作
作者:徐明成 发布时间:2008-08-13 浏览次数:837
本网淮安讯:针对不断加大对“执行难”压力,淮阴区法院积极探索缓解压力措施,从全局出发构建审执配合衔接机制,提高审判和执行效率,从机制上解决“执行难”问题。
一是抓保全环节。该院对诉讼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转移、变卖财产等问题,积极采取诉讼保全措施,防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陷于被动,加大执行工作的难度。
二是抓释明环节。为充分保障权利人权利,降低执行风险,承办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存在漏列诉讼主体现象时,及时向原告释明,明确告知原告享有的相关权利,由原告方在知情的基础上自主决定是否行使追加案件当事人的权利。同时,对当事人的身份调查清楚,明确原被告到身份证号码,便于执行中的查询工作。
三是抓调解环节。该院要求,以调解方式结案的力争即时清结,经过调解不能当庭履行的,适时引导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中设立约束性条款,对有一定履行能力的当事人,在协议中设定有关违约惩罚性规定,对履行能力欠缺或无法确定履行能力的当事人,在协议中设定担保条款,通过加大违约一方的风险责任,切实提高调解案件的自动履行率。
四是抓文书环节。该院提出,法官作出的判决书、调解书和裁定书必须准确、明白,避免可能引起的歧义,便于义务人履行义务和法院强制执行,一方负有交付财产或完成一定行为义务的,履行义务的期限、履行方式必须明确。
五是抓审执协调环节。对审执配合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注重做好平衡协调工作,稳妥处理审判与执行中的各种矛盾,组织审判部门和执行部门的负责人和具体案件承办人员不定期召开个案协调会议,以解决个案协调问题,注重加强审执沟通,相互通报情况,主动协调好审执关系,保持审判、执行认识与行动上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