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中院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结合审判实际创新载体
作者:张东鹏 发布时间:2008-08-13 浏览次数:786
本网徐州讯:徐州中院按照上级法院和省、市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在活动中紧密结合审判工作实际,不断创新活动载体。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法院和谐司法建设,提高调解工作水平,推出一批调解工作的先进典型和品牌法官,徐州中院党组决定在全市法院开展“十佳调解标兵”和“十大调解能手”评选活动。一是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市中院李后龙院长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评选工作办公室,设在综合处,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事务工作。二是制定了评选标准。评选标准为调解、和解、撤诉结案数量,调解、和解、撤诉率及调解自动履行率,调解经验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或被推广,廉洁执法。各审判业务条线同时制定了评比活动业绩细化打分标准。三是明确了阶段步骤和具体工作要求。评选活动与2008年底进行,严格按照评比标准进行,明年初对评选出的“十佳调解标兵”和“十大调解能手”进行表彰和宣传。此次评选活动是徐州法院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一流审判业绩、推出一流法官队伍的重要载体。旨在通过此项活动,真正推出在调解工作方面叫得响的品牌法官,发挥先进典型的导向和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进全市法院和谐司法建设,深化“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