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苏州讯:现阶段,“执行难”问题始终困扰着基层法庭,除了已经存在的诸多执行难问题外,在农村中,部分不知法懂法的被执行人还经常以死相逼、暴力抗法、严重阻碍执行工作的进行等。对此,常熟市法院提出“六招”以破解基层法庭执行难问题。

一是实行“审理与执行相互沟通制”。首先对部分有望当即履行得案件,在调解过程中尽量做到让当事人当场调解当场履行。其次,审理法官及时将案件情况反馈给执行人员。案件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发现一个案件将不可避免的进入到执行程序,则尽量注意保存被告方的各种信息,尽可能多的为执行法官提供相关材料,以方便今后执行措施的深入进行。

二是实行“三勤执行制”,即基层法庭的执行法官做到“勤问、勤跑、勤思考”。被执行人难找,就采用多打电话、多问村委会的方式,或者采取下班后、节假日守候被执行人或法定代表人居住场所、发动群众举报被执行人下落等方法;执行财产难寻,就采取财产申报、悬赏执行、公告执行等方法。充分发挥执行法官的主观能动性,只要是执行法官能想得到的、合法的、切实可行的方法,都可以运用于执行工作中。

三是重大执行案件实行“庭长全程负责制”。基层法庭对涉及管辖区域内重要企业的执行案件实行“庭长全程负责制”,即由庭长担任主执行员,带领执行法官和法警组成执行小分队,依靠集体的力量将执行款物及时执行到位,以最大限度维护本地企业的合法权益。

四是对一些被执行人故意逃避、阻碍执行工作的案件,实行“法警联合执行制”。在农村,一些因为离婚、继承等案件需要执行财产搬运的案件,往往会受到被执行人的故意刁难,有些甚至以死相逼,引发更大的社会矛盾。为化解这一矛盾,实行“法警联合执行制”,即由法警大队统一派出810名法警,以及基层法庭自有干警56人,组成联合执行队伍,不仅可以解决一些难啃的涉农执行“骨头”案,而且在执行过程中也能起到 “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五是对个别暴力抗法的被执行人实行“公检法联合严惩制”。对那些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甚至暴力抗拒执行的,应该坚决依法予以严惩。对暴力抗拒执行、冲击执行现场、围攻、殴打执行人员、毁坏执行装备、哄抢执行财产、撕毁卷宗材料等事件,由当地公安机关配合法庭依法迅速处置;对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的被执行人,由法庭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由检察机关及时提起公诉,以加大打击震慑力度。

六是对一些特困群体的执行案件实施“执行救助制”。对一些基层法庭处理较多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人身伤害赔偿案件等,必要时基层法庭可以按照“以人为本”原则,为这些困难户申请执行救助基金,给予他们适当救助,解决他们生活困难的问题。而对一些赔偿金额较小的案件,也可帮助申请执行人商请本级民政部门给予经济救助,或列入农村低保对象予以解决,以利于维护社会稳定与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