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丰县法院行政审判中,高度重视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既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与法院审判工作的良性互动。据统计,今年以来,该院共受理行政案件26件,审结21件,其中经协调行政相对人申请撤诉16件,撤诉率达75% 

一是建立与行政单位定期交流例会制度。通过例会交流行政审判和行政执法的情况和信息,增进了相互了解,就一些争议问题达成了共识。二是积极与县政府协调,促使县政府制定了行政首长出庭应诉规定。明确规定凡涉及行政机关的重大事项、重大案件,行政首长必须出庭应诉,为法院对行政案件进行沟通协调创造了条件。三是建立了多方参与协调机制。对于社会影响大、争议大的疑难案件,及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及社会知名人士参与案件协调。并针对对于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先后发出司法建议5条,促使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