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盐城讯:按照中共响水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安排,响水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会议精神,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切实做好专项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工作觉悟

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的切实开展,我院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大会,吴敦院长在大会上做亲自安排部署,并统一负责全院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安排具体庭室负责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方针政策的传达贯彻落实,进行专项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有关信息的汇总上报。

二、发挥审判职能,确保取得实效

我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结为地产商违规办理建设许可证、为他人谋取工程招投标利益、为他人谋取规划编修业务利益等一系列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案件,依法惩处破坏党风廉政的犯罪行为。通过召开公开宣判大会,并在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作了报道,为查处腐败案件营造良好的氛围。在审理民商事案件、行政案件和执行案件中,发现涉嫌违反党纪线索的,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三、始终依法严惩、兼具宽严相济

始终贯彻刑法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罪刑相适应原则。在审理腐败案件时能将这些基本原则落实到具体犯罪事实,使罪行责相适应,互相统一。在审理案件时,定罪处刑综合考虑所犯罪行情节、社会危害程度、法定或酌定从重从轻情节,从而使相关犯罪分子得到公正处理。

四、加大财产刑适用,提高追缴力度

对腐败分子,通知其预先缴纳罚金或通知其家属代其预先交纳罚金,作为酌定情节。依法严格把握罚金量刑的尺度,根据犯罪涉及金额及犯罪分子的缴罚能力,决定适用财产刑的数额程度。采取深入查明被告人财产情况措施,采取实地勘查,帐户查询、群众走访等形式,也可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判明处罚力度,使财产刑适用和追赃能够产生有质、有量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