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近年来,徐州市泉山区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认真落实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这一时代主题,坚持和谐司法,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积极创建和谐诉讼秩序,着力维护和谐司法环境,不断加强法院“司法和谐”能力建设,收到了明显的效果。

一是坚持司法公正,狠抓“司法和谐”根本。以“实体公正、程序公正”为目标,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准确适用法律,通过案件评查和流程管理,全力提高案件质量,力争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从根本上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以“定争止纷、案结事了”为标准,积极拓宽诉讼调解适用范围,通过释法析理和思想疏导,尽可能多办一些让当事人服判息诉的“精品案”,最大限度地变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取信于民”原则,努力营造和谐的诉讼氛围,通过案件的和谐诉讼,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和谐和社会和谐。

二是突出司法为民,追求“司法和谐”效果。针对广大群众反映最强烈的“打官司难、执行难”等问题,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加强诉讼指导,告知诉讼风险,在不涉及审判秘密的前提下,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通过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妥善审理就业、就医、社会保障、赡养、扶养和抚育费等事关民生的案件,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减、缓、免诉讼费,依法保护老人、妇女、儿童、下岗职工、失业人员、残疾人员的合法权益,充分体现人文关怀。不断加强执行工作,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积极落实“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工作格局,实行执行信息全程公开,综合治理执行难题。

三是提高法官素质,增强“司法和谐”能力。不断完善用人机制,培育、挖掘、经营、盘活现有人才,确立“人才为先”的用人导向,建立一套公正合理、能上能下、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氛围。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学真本事,练真功夫,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培养造就一支专家型法官队伍。

四是树立司法权威,营造“司法和谐”形象。树立“公正”形象,重点加强对裁判不公、程序违法、久拖不决、执行不力等案件的监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树立“廉洁”形象,从教育、制度、监督、惩处四个方面全面实施“法官廉政建设工程”;树立“文明”形象,解决少数法官在审判作风、工作作风和纪律作风方面的问题;树立“亲民”形象,拉近与群众的距离感,在审判活动中,设身处地感受群众所思、所想、所盼、所怨,把“和谐司法、阳光审判、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措施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去,真正做到解民忧、排民难、维民权,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实实在在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