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法院主动接受人大监督落到实处
作者:杜新珍 发布时间:2008-08-07 浏览次数:1231
本网淮安讯:多年来,金湖法院切实加强代表联络工作,自觉接受县人大监督,不断拓宽接受人大及人大代表监督的范围和渠道,积极争取人大对法院工作的有力支持,从而保证和促进了法院工作的全面发展。今年以来,该院制定了人大联络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采取有力措施,开展多项活动,扎实开展好此项工作。
一、向人大报告工作。在每年的人大会议期间,该院向全县人大代表报告上一年度的工作实绩、存在的困难不足和下一年度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措施,并安排领导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干部分赴各人大代表讨论分会场,广泛收集代表意见与建议,进行汇总分析,制定改进方案,促进法院工作发展。
二、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近年来,该院把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法院工作常态化,县人大每年都组织部分代表对法院审判、执行工作、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等工作进行专项视察,听取工作汇报,对该院在服务大局方面所作的努力和工作中的典型经验给予肯定,对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给予关心,并及时帮助解决,对存在的不足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该院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非常重视,明确分管领导、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员逐一抓好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书面反馈给县人大及人大代表。通过专项视察,使县人大及人大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监督更及时、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也增进了代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三、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对一些社会影响大、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案件,该院主动向县人大汇报,邀请人大代表旁听案件庭审,加强对法院法官执法公正性的监督。县人大对此十分重视,适时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多起案件庭审进行了旁听。通过旁听开庭,一方面使人大对法院监督更直接,一方面也督促审判人员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驾驭庭审的能力,同时也使社会各界对法院在通过审判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有更加直观的了解。如今年该院审理了一起持仿真手枪入室抢劫台商案,庭前邀请多名企业家代表旁听庭审,当法庭当庭宣判均判处了三名被告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时,代表对金湖县政法机关在不到两个月时间内实现快侦、快捕、快诉、快判等司法程序予以积极评价,认为金湖的投资环境,安全环境是好的,创业信心倍增。
四、自觉接受人大对法官的任职履职监督。该院提请任命法官前,都向县人大提供被提名法官任职资格、德能勤绩等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在任命前还对拟被任命者进行业务能力测试,召开常委会进行审议和评价,作出是否任命的决定。对人民群众反映有违规违纪情况的法官要求法院及时查处。通过对法官任职履职的监督,提高了法院人事任免的民主化、公开化,推动了法官职业化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五、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沟通。近年来,该院在主动接受县人大监督指导的同时,更加注重积极争取人大代表对法院各项工作的了解、理解和支持。设立专职代表联络员,及时处理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询问、意见和来信来访,同时每个季度向全县人大代表通报法院审判工作开展情况,使人大代表及时了解和掌握法院工作情况,进而关心和支持法院司法工作,为法院营造良好的司法环境。
由于该院重视人大及人大代表的监督与支持,各项工作得到了全面发展。今年以来,该院各项取得了受案数量与审判质效同步增长、法官素质建设与法官能力建设同步提升、规范管理与创优争先同步展开、司法保障与司法环境同步改善的良好局面,被省文明委评为“文明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