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钟楼法院:四项举措唱响廉政歌
作者: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08-08-05 浏览次数:1013
本网常州讯:常州钟楼法院结合“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积极创新廉政机制方式方法,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完善了廉政管理措施。
一是加强管理力量。为了能够抓实抓好该项工作,该院聘请多名廉政监督员并赋予他们明查案访的权利,进一步充实了工作力量;
二是科学落实廉政责任制。在坚持分层签订责任状,充分明确工作责任的同时,该院更注重工作内容的实质落实。在制定的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办法中,让廉政建设成为考核分管领导、部门领导管理能力的重要指标,不仅将廉政建设细化成具体“廉政准则”计入岗位考核百分制中,而且规定凡干警违反廉政准则的,对其所在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也实行“一票否决”,建立了实质的责任机制,让领导干部真正成为廉政建设前沿的“守卫者”,让干警自觉成为廉政准则的“遵守者”。
三是开展“八小时外“督查,加大自我监管力度。在强化工作日院内“明察”的基础上,还进行了多次院外“暗访”,进一步完善了反腐倡廉的预防监察机制,使干警无论“业内业外”始终绷紧“廉政弦”。
四是唱响廉政文化的整体建设,讲求工作的实效性、经常性、渗透性。在工作形式上,该院通过“六个每月一例”制度让廉政通过这种经常性、日常性的教育形式不断灌输至干警思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