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徐州讯:新沂法院在“大学习、大讨论”整改活动中,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加大执行工作力度,规范执行操作程序,努力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在续封、续冻程序上,规定认真排查,弥补漏洞,对调离人员的留存案件及中止案件的续封、续冻落实到个人。

二是在评估拍卖、变卖程序上,规定应制作民事裁定书,拍卖时必须由专人审核并到场,增加拍卖、变卖程序的透明度。

三是在送达举证通知书的程序上,规定要与新《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接轨,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对需要裁决庭裁决的案件,实施庭的执行员在接受执行异议当事人、案外异议人及变更、追加执行主体的相关人员的申请书时,须送达举证通知书,明确告知应在七日内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逾期不能提供的承担放弃举证权利的法律后果。

四是在执行信息录入程序上,规定信息录入由执行员负责,书记员辅助执行员工作,并以执行组为单位,由执行长负责监督,信息录入的好坏与执行员或整个执行组的年终考评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