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一盘棋”理念缓解执行难
作者:窦金虎 发布时间:2011-10-26 浏览次数:449
新沂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牢固树立法院工作“一盘棋”的思想,通过加强法院内部各部门在案件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的策应和配合来形成合力,共同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今年前三季度,该院受理执行案件956件,执行结案率98.54%,执行标的额到位率99.86%,收到明显成效。
为了给执行工作提供基础、创造条件,该院在立案阶段就考虑到案件的执行。该院要求立案人员要尽力做好立案调解工作,尽量减少进入审判和执行的案件数量。此外,还要求立案人员对当事人必须进行“诉讼风险告知”和“执行风险告知”,对符合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的案件,立案庭要及时采取保全措施。
在案件审理阶段,该院强化调解工作制度,要求审判人员必须把调解工作贯穿诉讼全过程,强调用调解化解矛盾,以便减少冲突,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对调解不成的案件,该院将在执行阶段的财产申报制度前置至审判阶段,由审判人员建议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财产状况进行申报,防止结案后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转移和隐匿财产,增强了执行工作的及时性。
无论是判决结案还是调解结案的案件,该院均向案件当事人双方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使当事人对各自的权利义务有清楚的认识。针对权利人,告知其应在法定期限申请执行的权利、逾期的后果及申请保全的权利等。针对义务人,告知其自动履行的义务、逾期应负担的迟延履行金及擅自转移财产的法律责任等。
该院通过确立全院执行工作“一盘棋”思想,突出了执行工作的前瞻性和前置性,加强了各部门的相互配合,切实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有效缓解了执行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