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包办婚姻惹的祸 结婚三十年被判无效
作者:戚新明 发布时间:2011-10-25 浏览次数:356
结婚三十年,儿子都成家了,近日却被法院确认婚姻无效,原来这对夫妻系嫡亲表姐弟关系。近日,高邮法院审结这起因父母包办婚姻、婚姻登记部门审查不力的离婚案件。
茆某某与郑某某系嫡亲表姐弟关系,双方在父母包办下于1982年按农村风俗举办结婚仪式,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生育一子,后双方于1983年12月3日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因双方夫妻感情出现问题,近日,茆某某将郑某某诉至高邮法院,要求确认双方的婚姻无效。庭审中郑某某也承认其与茆某某系嫡亲表姐弟,但认为双方已共同生活多年且儿子也已结婚,不应当再认定双方系无效婚姻,且提出如果与茆某某离婚,将来自己将生活无着,故坚决不同意与原告解除婚姻关系。
法院经审查认为,茆某某与郑某某系嫡亲姨兄妹关系,为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而茆某某与郑某某以夫妻名义生活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禁止性规定,该婚姻关系应归于无效,法院当庭作出判决,宣告茆某某与郑某某的婚姻关系无效。承办法官又及时向双方的原婚姻登记机关高邮市某某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公室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该部门在今后工作中要严格依法办事,对当事人递交的材料应尽到相关的严格审查义务,不要再出现草率登记、违法登记等与婚姻法相抵触的现象,以真正保护好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好法律的权威与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