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台法院组织廉政监察员培训,全院15名廉政监察员参加培训学习。

 

今年初,根据《东台市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和我院人员变动情况,对原有的廉政监察员进行了调整。

 

培训班由该院领导对《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和《关于违反“五个严禁”规定的处理办法》进行宣讲,学员们重温了上级法院反腐倡廉制度规定,重点学习了《关于在审判工作中防止法院内部人员干扰办案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对司法运行监督制约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盐城市法院系统工作人员业外活动八项纪律》等一系列纪律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关于在审判执行部门设立廉政监察员的实施办法(试行)》等业务文件,该院监察室对学员进行了廉政教育、执行监督、活动记录、廉政司法提醒制度及提醒函的适用等业务技能培训。培训过程中,大家对如何更好地发挥廉政监察员的作用畅所欲言,纷纷提出合理化建议。

 

培训结束前,该院领导对学员们提出工作要求,希望全体廉政监察员认清当前反腐倡廉的形势,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认真学习实践,系统掌握廉政监察工作的理论和技能,以适应当前法院队伍建设的需要,尽心负责,尽力工作,为东台法院创建一流的法院队伍提供有力的政治、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