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近日召开的镇江市“五五”普法总结表彰暨“六五”普法动员部署大会上了解到,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获得全省“五五”普法先进单位称号,经济开发区法院张子敏同志获全省“五五”普法先进个人称号;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丹阳市人民法院和经济开发区法院获得2006-2010年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称号。

 

2006年“五五”普法启动以来,镇江市两级法院始终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审判、执行等法院工作有机结合,注重完善自身普法宣传机制、宣传载体和司法环节渗透普法宣传教育的均衡发展,面向社会、服务群众,争取宣传的主动性,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尤其是在日常的审判工作中,通过严格司法、公正司法,引导与规范全社会积极学法、用法、守法,为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促进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