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政法委书记周爱仙肯定丹阳法院创新道交纠纷处理举措
作者:陈思寒 发布时间:2011-10-21 浏览次数:430
日前,丹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周爱仙在丹阳法院上报的信息《丹阳法院与该市公安局、司法局联合规范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案件处理》上作出批示:“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三部门联合研究制作《告知书》,对于预防不正当的代理行为,充分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提升了‘三调合一’的社会效果。很好!”
9月中旬,针对该类案件的部分代理人借当事人不了解案件处理流程之机,违规收取高额代理费或者以请客送礼为名向当事人所要不当利益,丹阳法院与该市公安局、司法局进行了认真探讨,并决定由三个单位联合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处理程序及廉政监督告知书》,由交警部门在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送达双方当事人。《告知书》载明了案件处理的基本流程,案件的正常律师收费标准,并附全市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的花名册,使当事人对收费情况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