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云法院实施“234”工程打造省级“青少年维权岗”
作者:灌云县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1-10-21 浏览次数:253
近日,灌云法院被团省委、省法院命名为全省法院系统“青少年维权岗”称号。近年来,该院高度重视青少年维权工作,按照“整体争创、全面维权”的要求,实施“234”工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做到“两个延伸”,拓宽维权途径。与团县委、县教育局共建“心海护航服务中心”,开展“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等活动,促进审判职能横向延伸;做到审前调查与社区矫正相结合、庭前教育与判后教育相结合,促进审判职能的纵向延伸。两年来,该院少年庭审理的少年犯中有6名考入大学,31名重返校园。
坚持“三个保护”,依法保障权益。严格依法保护未成年犯的诉讼权利,实施司法关怀:认真执行指定辩护、法定代理人出庭等制度;精审慎判,根据案情选择最适合未成年被告人改造的刑种和刑期,保护未成年犯不受“交叉感染”;严厉打击侵害青少年的犯罪,对严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强奸、猥亵儿童等案件依法严惩,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两年来,该院共审理涉少刑事案件89起,103名未成年被告中,65人被依法适用缓刑、拘役或免于刑事处罚,缓管免刑适用率达60%以上。
加强“四项建设”,健全维权体系。加强维权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网络建设,成立青少年维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青少年维权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协调指挥。积极构建全院大维权网络,逐步建立和完善寓教于审的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体系。开辟维权阵地,创设“青少年维权网”,向社会公开青少年维权热线,对来电来访来函及时解答、处理。三年来,该院选派24名法官担任12所学校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举办法制报告会68场次,发放青少年自护手册6300本、宣传材料3000余份,受教育学生11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