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份以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将“群众观点大讨论”活动与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通过分学习文件、开展讨论、规范司法行为三个阶段广泛开展群众观点大讨论。通过讨论,在思想上进一步树立群众观念、在工作上进一步反映群众愿望、在作风上进一步增进群众感情,切实把司法为民根本宗旨落实到执法办案各个环节,每一名干警都要回答好“为谁掌权”、“为谁司法”、“为谁服务”三个内容,法院形象得到明显改善,审判质量得到显著提高,司法公信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一是找准落脚点——真心服务群众。在社会转型期,社会矛盾凸显,法院工作面临新的考验,传统的司法理念及执法方式面临新的挑战,而解决问题的关键就是弄清楚法院到底是在为谁工作,做到想为群众所想、事为群众而做、急为群众所急。要创新工作方式,将“服务群众,关注群众需求,维护群众权益,说群众说的话,办群众急的案”作为法院群众路线的主导向,通过人民法官包案下乡、基层法庭巡回办案、选拔诉前调解员、帮助困难群众联系法律援助、搞好诉调对接服务、向相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等,多渠道解决群众涉诉的难题。

 

二是把握着力点——主动依靠群众。任何事业都必须有助推力。依靠群众是法院工作的推力。如果搞不清楚“依靠谁”,就失去了依靠的力量,丢掉了前进的方向。要着力查摆分析是否有司法作风不够好、立案难、申诉难、执行难、司法不公、服务意识不强等方面问题,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以“增强感情、改进作风、提高能力”为重点,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以争创“人民满意的好法院”、争当“人民满意的好法官”为载体,着力在走基层、访民情中转观念、转作风、改问题、树形象。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平民法官”陈燕萍以及优秀共产党员李林森专题教育活动,引导全体干警进一步深化对党的群众观点、群众路线的理解和认同,进一步强化群众观念、增进群众感情。在“调”字上做文章、在“和”字上下功夫,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不和谐因素,通过司法实践把群众的怒气、怨气消化,减少后遗症。

 

三、搞清定位点——一切为了群众。法院是人民的法院、法官是人民的法官、司法是为了人民群众,这就是法院和司法工作者的定位。紧紧围绕“党的群众观点是什么,党的群众观点在法院的体现是什么,党的群众观点在本职岗位上要求是什么”三个方面,找准定位点,明确人民法院既是国家审判机关也是群众工作部门,人民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开展好“群众观点大讨论”,认识到位是前提,以群众需求为风向标,让群众观点扎下根,时刻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主动走到群众中去,切实了解群众的需求疾苦,有针对性地采取便民利民工作举措,让便民利民服务成为人民法院司法服务的一种自觉,让人文关怀始终体现在司法服务的每个环节之中。在理念上,切实解决权从何来、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问题;在感情上,善于换位思考,倾听民声、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在实践中,围绕如何便民利民惠民来创新工作举措,并以人民群众的评价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

 

为了群众、依靠群众、让群众满意是每一名干警最基本的政治素养,只要我们的工作要始终坚持群众路线,始终坚持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就一定能开创法院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