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坛法院年轻法官刘智的办案经历中,有这样一件特殊的“离婚”案件令他至今记忆犹新,每每想起,倍感欣慰。

 

20113月,聋哑人小雪再也无法承担这个家庭的重担了,她一纸诉状将同是聋哑人的丈夫朱明告到金坛法院,要求与其“离婚”。在小雪的心中,朱明再也不是几年前那个有担当、负责任的“靠山”了。自从小孩出世后,朱明对家庭和小孩不闻不问,整天沉迷于网络,没有履行其对家庭应尽的义务。小孩满周岁以后,小雪就和朱明分居了,至今已有两年多了。小雪到法院时精神已显疲惫,作为一个残疾人,她十分艰难地抚养了小孩两年,现再无精力和能力去抚养小孩,对这桩婚姻已丧失信心,请求法院判令双方“解除婚姻关系”。

 

案件很快就交到年轻法官刘智的手上。面对这一残疾人之间的“离婚”案件,刘法官从内心深处感到甚是惋惜。考虑到小雪和她的丈夫都不要小孩的抚养权,他们今年刚满3岁、也是先天聋哑的女儿实在可怜、无辜,刘智当天就找来小雪和朱明,希望能挽救这一破碎的家庭,但很快刘法官发现了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原来小雪和朱明都是聋哑人,和他们交流十分困难。无奈之下,刘智决定先同双方的家人,尤其是双方的家长进行沟通和交流,了解双方矛盾的焦点和离婚的本意。

 

虽时至阳春三月,但满怀心思的刘智却无心欣赏外面的大好春光,他驱车首先来到小雪父母家中。“这个女儿是残疾人,但是实在是太任性,从小到大根本就不听我们父母一句话,他们现在的婚姻我们作父母的原本就是反对的,我们现在是不想管她了,也管不了她。就是那外孙女实在是可怜的。”原告父母在得知我们的来意后,向刘智表示谢意后说道。

 

与小雪父母沟通、交流的受挫并没有使刘智灰心,他和书记员又驱车来到朱明父母家中。朱明父母的一席话使得刘智的信心陡增了很多:“双方都是残疾人,组成一个家庭本身并不容易,他们存在一定的感情基础,双方是在学校读书作为同班同学认识并恋爱的,没有达到结婚年龄,连结婚证都领不到,双方就因为坠入爱河而水到渠成结婚的。虽然生育一女也存在先天性残疾,但是通过治疗和佩戴器具,可以进行正常的交流,要是双方离婚,小孙女受的影响最大”。

 

通过和双方家长的沟通和交流,刘智找到了案件的突破口,那就是这个三岁的小女孩。她既是本案当事人双方联系的焦点,也是与女方父母联系的纽带。找到了突破口,刘智制定了调解方案,并快速着手实施。

 

为了能够更好的做好该案的调解工作,刘智又联系到双方所在地的村委会和妇联,村委会和妇联均表示愿意支持刘法官的方案,配合他的调解工作。万事具备,双方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是否配合调解是需要做好他们工作、靠全力打造的“一股东风”。联系上朱明,他表示愿意调解。小雪起诉的本意是离婚,现在刘法官的方案是调解和好,与她的目的相去甚远,她能同意吗?经过三番两次的和其沟通、交流,小雪终于勉强同意调解,同时提出了调解的条件,对于这些条件刘智一一记录在案。

 

调解是一个“拉锯式”的过程,在双方父母、法官、妇联和村委会的联合参与下,第一次调解工作只是耐心做好小雪的工作,说明并耐心讲解双方分开的后果,三个小时的沟通和交流,小雪表示愿意择日再行由法院调解。能够参与就是机会,刘智又和书记员再次驱车到朱明父母家中,做好朱明的工作,要其以诚挚的态度争取和好。

 

第二次调解时,刘智通过翻译向小雪讲解了父母在小孩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并告知双方分开对于小孩的不利影响。讲解完之后,朱明也当场表达了自己的歉意和悔意,表示愿意照顾家庭并承担父亲的责任。讲完之后,朱明还捧出事先准备好的鲜花当场献给小雪,并表示在小雪考虑清楚的情况下,希望双方能够领取结婚证。

    

十天后,双方手持鲜红的结婚证来到法院申请撤诉。一个即将破碎的“特殊”家庭又现往日温馨。(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