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那是一个春天,一个小男孩踏上了他人生的旅途;也是在那个春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奏响了改革开放的序曲。三十年后的今天,当年的小男孩能够站在这里向大家诉说他与改革开放这三十年同呼吸、共命运的故事,我想大家也能够猜得到,那个男孩就是我。

古人云:“三十而立”这即是说三十年是一个阶段,是一个开始取得丰收成果的阶段。改革开放正是到了而立之年,它所取得的累累硕果已不需要我在这里一一向大家介绍了,只是我非常明白,如果没有党决定进行改革开放,就不会有我的今天。不是吗?如果没有改革开放带来的物质生活极大丰富,我又怎么能健康茁壮地成长;如果没有改革开放恢复高考制度和精神文明的丰收,我又怎么能跨入神圣的大学殿堂,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如果没有改革开放带来的市场经济和人才正常流动,我又怎么能选择到这一我愿为之奋斗终身的职业?说到这里,您可能会觉得,我是一个幸运儿,是的,我是一个幸运儿,我是一个改革开放的受益者!但就像一滴水珠能够反射出整个太阳一样,我的人生历程不就是千千万万普通中国人民幸运人生的缩影吗?不就是我们的国家从贫穷落后到富强兴旺的历程吗?

改革开放的触角伸到祖国的各个角落,我们的法院系统更是改革的重中之重,自从党中央提出了建设“法治中国”的目标以来,法院自身的改革便如潮水般涌来。我进入法院的时间并不长,才短短的八年,但亲身经历的大大小小的改革却是数不胜数,举不胜举,我就拿司法考试制度改革、法官职业化改革和法院审判质效指标机制改革这三项大规模改革来举例吧。对于这三项改革措施,我想在座的各位也有人象我那样曾经迷惘过、踌躇过,甚至抱怨过。当国家决定提高法官的准入门槛、实施新的司法考试制度时,我曾经郁闷过,为什么轮到我就要参加这么难的考试呢?可当我努力了三年才通过司法考试的时候,我忽然发现自己掌握了许多原本被忽略的法律知识,等到真正把这些知识运用到审判实践中的时候,我才体会到这三年的苦读是多么的珍贵!当法官职业化改革开始的时候,我还是一名书记员,我曾经抱怨过,为什么又是轮到我要通过层层的筛选,可当我努力竞职成为一名职业法官的时候,我才感觉到“法官”这个称谓是多么的光荣和神圣,使我倍感珍惜!当我省成为审判管理质效指标机制改革的试点时,我所在的立案庭正是这一改革的第一关,我曾经埋怨过,为什么我要凭空增加这么多的工作量?可当我现在坐在电脑前方便地浏览案件的审理情况、查询案件信息的时候,我才感受到这项改革的便利之处!

在法院工作的这些年,经历着大大小小改革的冲击,我从曾经的迷惘、踌躇到如今的恍然大悟,原来这种种的改革并不是对我们的层层刁难,而是一项项的机遇和挑战。正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改革开放的大潮挟卷着我们向前进,它要求我们每个人都要努力地工作、勤奋地学习、不断更新自己,只要稍有懈怠,这大潮就会将我们甩得好远好远……

说到这里,有的同志会问,你把改革开放说得这么热闹,那我们倒底应该怎么做?这个问题问得好,改革开放不能只停留在口号上,它必须是你、是我、是他,是每一个公民在自己的岗位上身体力行的实践!改革开放,顾名思义,首先要求我们有一种开放的心态,应该做到眼中有大局,不仅要看到整个法院,更应该看到整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要做到兼容并蓄,要发扬鲁迅的“拿来主义”精神,把别人的知识和长处变成自己的知识和长处,能为自己所用。其次,改革开放要求我们有锐意改革的勇气,有努力创新的举措,我们所从事的法律事业具有其特殊性,在经济飞速发展的今天,社会上涌现出的许多矛盾都没有现成的法律条文可以对应参考,这就要求我们这些新时代的法官能够发挥主观能动性,根据法律的精神,采取创新的措施,创造性地找出解决矛盾的方法。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解放思想!“解放思想”这句话,邓小平同志说过,胡锦涛同志更是再三强调过,我们每个人的思想都是具有其独特性的,改革开放就是要我们释放这种独特性,将思想从陈规墨矩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而达到改革创新的目的。

小平同志说过:“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同志们,就让我们在实践中把改革开放继续进行下去吧!也许有人会认为,我们这些基层法院的干警,就算做出了些改革创新,又有什么用呢?我想对这些同志说:“不,你错了!”你忘了三十年前改革开放的序幕不就是在安徽凤阳县小岗村拉开的吗?只是一群普通的农民尝试着创新的第一步,却变成了席卷全国的改革开放的大潮!那么,今天的你我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的每一次哪怕是小小的改革创新,谁又能断言它不会在今后成为又一次改革开放的序幕呢?同志们努力吧!让我们为这改革开放的热浪再添上我们的一把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