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兄妹争房产 对笔迹明真相
作者:厉昱中 田匡华 发布时间:2011-10-18 浏览次数:344
看到房价飞涨,已经把房屋转让的四兄妹后悔了,想通过诉讼重新进行分割。在审理过程中,听说要做笔迹鉴定确定协议的真伪,又感到理亏,只能撤诉。日前,吴江法院盛泽法庭就审结了这样一起财产分割纠纷。
上个世纪90年代初,家住吴江市平望镇的孤寡老人李老汉去世了,老人留下了一套房子,因为膝下无子女,只有兄妹五人。作为法定继承人的五兄妹经商量,决定将房子以12000元作给老三,但老三受让房子后一直未办理过户手续。在操办完李老汉丧事后,剩余的8000元由另外兄妹四人平分。随着房价飞涨,兄妹四人觉得吃亏了,一纸诉状将老三告上了法庭,要求确认该套房子系兄妹五人的共有财产,并进行分割。
老三在法庭上辩称,该房屋已由自己购得,属自己所有,并提供了一份10多年前由兄妹五人签署的同意将房子卖与老三的协议书,但四原告坚持认为该份协议书中的签名并非自己所签,于是老三提出笔迹鉴定申请。但其中一原告推说自己是文盲,不肯提供笔迹样本。承办法官通过有关部门,在居委会档案室中查阅了几千份尘封多年的资料,终于找到该原告的笔迹。当四原告得知要作笔迹鉴定辨明真伪时,自知理亏,当即撤回了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