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丹徒区法院快速保全有效地防止债权人2300多万元流失
作者:蒋新建 发布时间:2011-10-18 浏览次数:1633
日前,镇江市丹徒区法院通过财产保全等手段,对债务人在镇江市的资产进行查封、冻结,有效防止了一起涉及2300多万元的债权流失。
2011年9月16日,镇江新路置业有限公司、江苏星宝钢结构有限公司、池万明与任某签订借款抵押保证合同一份。合同约定,截止2011年9月16日,镇江新路置业有限公司、江苏星宝钢结构有限公司、池万明向任某借款总金额合计为人民币2350万元,借款利息为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按月支付利息。借款的担保方式为镇江新路置业有限公司、江苏星宝钢结构有限公司、池万明提供镇江新区丁卯桥路、张许路东宗地上的在建投资的汽配城商品营业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抵押担保的范围包括该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双方签字盖章。任某履行了出借方的义务。
池万明,系中国星宝集团董事长,现在拥有22家分公司。但据近期网上透露,池万明像其他浙江温州商人一样,集团因“投资面大,融资困难”出现资金链断裂,国庆节前已去国外。
10月8日上午,任某在与池万明联系不上,又追要债权无果的情况下,将镇江新路置业有限公司、江苏星宝钢结构有限公司、池万明诉至法院,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
法院受理后,立即组织干警迅速被告的固定资产和财务账号进行查封,有效地防止了债权人2300多万元资产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