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办证年中离婚 80末小夫妻闪婚闪离
作者:刘彦丽 发布时间:2011-10-14 浏览次数:338
80末的小夫妻虽然结婚时间不长,但已经有了一个不满两岁的小孩。但是两人因为种种生活琐事产生矛盾,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近日,北塘法院审理了这起离婚纠纷。
2009年初,在无锡工作的王雪峰认识了刚来无锡的外地女孩徐晓云,王雪峰生于1988年,徐晓云生于1989年,相仿的年纪,又同样是外地人,两人很快就走到了一起,确定了恋人关系,并租房同居。徐晓云很快就怀孕了,当时,王雪峰还不到法定婚龄,于是,在没有领结婚证的情况下,两人就在无锡办了婚礼,并于2009年10月份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儿子小雨。
办过婚礼,小夫妻一直是和王雪峰的父母一起生活的,难免会有一些矛盾纠葛,两人就经常小打小闹,后来经过亲戚调解,两人重归于好,还在今年年初回老家补办了结婚证,成为了法律上的夫妻。但之后两人再次因为一些琐事发生矛盾,徐晓云一怒之下离家出走,还搬走了家里的冰箱电视空调洗衣机等各种电器,拆空调的时候两人发生冲突,甚至还报了110。警察一看小夫妻吵架,也只是调解了一下。后来,王雪峰就一纸诉状将徐晓云诉至北塘法院,要求离婚,要求徐晓云返还他6万元彩礼和1万元借款,小孩由自己抚养,徐晓云每月承担抚养费800元。
“我们婚姻基础太差,婚后也没有建立起夫妻感情,请求解除夫妻关系。彩礼6万块里面有4万多都是我借的,造成我生活困难,她应该还给我。”庭审中,原告王雪峰很气愤。
徐晓云也很委屈:“小孩还小,能不能先不离。彩礼是给了6万块,3万块买了电器,3万块给原告做生意用了,怎么返还他啊?如果他一定要离婚,也行,但是要给我5万块的补偿。”对于王雪峰说的那一万元借款,徐晓云说更是没有的事。她认为,王雪峰还有存款,她也要平分,儿子不满两岁,她要抚养,王雪峰每个月要给抚养费1200元。
经过法官悉心调解,双方终于各让一步,自愿达成协议,两人离婚,儿子小雨由王雪峰抚养,徐晓云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其他财产自行分割。(文中所用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