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邹本是个体户,在吴中区经营一家汽车修理铺,生意还算红火,小日子也过的不错。5月份的时候,小邹自己的车坏了,见自己的修车铺忙不过来,就让店里的驾驶员送到外面的修车店修理,没想到,等自己的车修好回来,驾驶员却说电瓶坏了,小邹就问在哪儿修的,驾驶员就说是在公交站附近修的,估计是店里的修车人员往电瓶里加了水。恰好小邹店里空了下来,他也怕麻烦,碍着面子,就没让驾驶员开回修车店重修,不过心里却很不舒服了。虽然驾驶员是随口一说,也没和小邹说修车的店名,但小邹就认定公交站边上给自己修车的就是小王两兄弟家的修车铺,他心想小王家虽然一直和自己抢生意做,但好歹也是同行,怎么还搞这种花样。小邹虽然憋着一股气,但事情也就这么过去了。可是没过两天,同乡小唐来小邹的店里玩,许久没见的两个人天南海北的聊起来,聊着聊着就聊到了上次修车的事情,小邹气愤的诉说着事情的经过,没想到小唐很义气的拍了拍胸脯说“要不我找人帮你教训教训他”,两人一拍即合,由小邹给小唐一点“劳务费”,小唐到小王兄弟的修车铺里给他们点颜色瞧瞧。第二天,小唐叫上了外地的小兄弟小汤,买了几根空心钢管,一番乔装打扮后冲到了修车铺门口。小唐给还在睡觉的哥哥打了个电话,谎称要修车,把修车铺的店门骗开,见门一打开,两人立马冲到内屋将还在睡觉的弟弟一顿毒打,掀翻了货架,砸坏了店里的电瓶车,临走的时候还把价值700多的玻璃门砸坏,然后才上了一辆白色面包车潇洒的离开。等小唐带人离开后,附件的邻居立即将受伤的兄弟二人送到了医院,哥哥只受了一些轻伤,但是弟弟的右手第二掌骨骨折、左髌骨骨折。小邹听说了兄弟俩被打的消息,知道是小唐帮自己出了一口恶气,第二天就爽快的将5000元的“劳务费”打到了两人的银行卡上。小王和他弟弟越想越冤枉,自己客客气气的做生意,从未与人结过怨,却无缘无故被人毒打了一顿,还在医院住了好几天,花了不少钱。出院后,委屈的兄弟俩向公安机关报了警。

 

6月初,公安机关经过调查,认定在本地经营修车铺的小邹和已离开苏州的小唐、小汤三人有重大犯罪嫌疑,于是将店老板小邹与逃逸的小唐、小汤三人逮捕。吴中法院经开庭审理后认定,被告人小邹、小唐、小汤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属共同犯罪。判处小邹有期徒刑九个月,小唐有期徒刑一年,小汤有期徒刑八个月。仅仅因为驾驶员的一句话,小邹三人走上了不能回头的犯罪道路,庭审判决后,小邹三人后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