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因感情不和闹分手,妻子两次诉讼离婚。近日,射阳法院利用电话联线分期调解的方式,化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

 

妻子刘某与丈夫王某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婚后生一子,开始婚生小孩由母亲在家照料,丈夫外出打工,后因琐事发生矛盾,妻子便也外出打工,小孩则由王某的父母代为照料,夫妻双方长时期缺乏沟通,互不信任矛盾不断,妻子遂诉讼要求离婚,经法院传票,妻子未能到庭,本案作撤回起诉,后双方夫妻关系未能改善,妻子再次诉讼离婚。在法院合法传唤下,丈夫因工作未能批假而未能到庭,但丈夫的父母及其一般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

 

通过法庭调查,承办法官认为夫妻矛盾较深,双方均要求小孩随其生活,考虚的有利于小孩的成长,承办法官潘审与刘某沟通,细心的劝说,分析小孩有利情况,刘某则表示同意小孩随丈夫生活,其自愿每年贴补小孩的生活费3600元,并负责小孩的教育费、医疗费的一半。但小孩的爷爷并未愿意,要求刘某每月贴补生活费500元,在双方争执不下的情况,承办法官灵机一动,电话与王某联系,并宣传法律法规和江苏省相关消费标准。王某表示同意刘某意见,双方离婚,小孩随王某生活,刘某贴补生活费每月300元,并负担医疗费与教育费的一半。考虑到代理人的权限,承办法官制作调解方由刘某一方先签,并约在假日放假期间电话联系签名。到十一国庆期间,家在外地的承办法官放弃回家探亲的机会,等待当事人签署调解协议,王某也准时到庭签名,假日后同事问起潘审时,不想家吗,他则称“想,但是能化解一起纠纷,不回家还是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