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洪法院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活动
作者:陈研 杨洁 发布时间:2011-10-13 浏览次数:284
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电视电话会议,后省高院党组书记、公丕祥院长就落实最高院此次电话会议精神作出重要讲话。泗洪法院迅速动员部署,学习、传达会议精神和公院长重要讲话,推动学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认真学习,领会精神。该院迅速召开党组会议和部门负责人工作会议,传达会议精神,要求各部门将会议精神传达至每一位干警,引导广大干警深刻理解和正确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带头学习、带头宣讲、带头实践,掀起社会主义理念再学习再教育热潮。在学习内容上,突出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总结的新的审判理念,以指导审判实践。同时针对审判、执行等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环节,重点指导监督,防止学习走过场。
统筹兼顾,抓好结合。再次深入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精神,全面提高素养。结合“两项活动,促进三项提升”、“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等,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提高审执效率。利用工作之外实践开展再学习再教育活动,确保学工两不误。
联系实际,追求实效。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彻落实到执法办案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妥善化解纠纷。积极推动大调解工作体系建立,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合力化解矛盾。深入开展作风整顿活动,精心组织,认真查摆,建立公平公正公信的司法环境。